今天的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以“智慧法院建设|济南市中区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助推‘智慧法院’建设攀上高峰”为题推介了我院的电子卷宗系统,小编特意在此转发微信全文与大家分享,感谢大家对市中法院的关注与支持。

2004年

济南市中区法院把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三日内实时录入、同步转化为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的电子卷宗,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卷宗信息对外同步开放,深度公开整个审判流程。

2010年

2010年,济南市中区法院将电子卷宗搬到互联网上,当事人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正在审理执行中案件的电子卷宗,同步跟踪法官的裁判活动。

2016年

较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济南市中区法院的电子卷宗建设与应用实践,为全国基层法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和样本。

济南市中区法院在电子卷宗开发和应用中始终坚持服务当事人、服务审判工作、服务司法管理“三个服务”并重。

电子卷宗系统将诉讼全过程形成的全部材料,全部录入其中。诉讼参与人可以随时来院或在线查阅诉讼执行进程中案件的卷宗信息,全面了解案件的进程和走向,由此实现了司法的全面公开、深度公开、全程公开。

电子卷宗系统还全面支持法官网上办案,法官可根据各自的权限,随时随地调阅所需卷宗;法官可复用卷宗文字,智能辅助生成法律文书;支持合议庭内部卷宗流转,支持合议庭成员网上阅卷,有效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

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和所有的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均可以通过授权在网上直接调取案件的相关信息;该院还建立了审委会委员电子卷宗抽查机制,随时了解和掌握法官在审理和执行中有无违反规定的行为,由此实现了对案件的同步、适时监督,将监督的触角由事后移到了事前、事中,产生的作用和效果都是非比寻常的。

通过电子卷宗系统的即时查询功能,整个诉讼进程当事人可以了如指掌,原来封闭的、基本掌握在审判人员手中的审判权全部在当事人的即时监督之下运行,这对法官转变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司法起到了非比寻常的约束、促进作用。

济南市中区法院依托包括电子卷宗即时查询在内的信息化技术,将管理触角延伸至政务、审务、事务和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将法官的所有司法行为都纳入严格的制度规范体系,这样,久而久之,规矩—方圆意识在潜移默化中的不断渗透,不但使法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更为主要的是法官思维方式不断转变,由规则意识升华为职业意识,进而转化为职业习惯。

电子卷宗与“网上审委会”系统、执行系统、院长值班系统、审判管理系统、智审系统等多个系统结合,实现了审委会委员研讨案件近乎“亲历审判”、执行法官对案件情况详细掌握、值班院长及时化解当事人不满情绪和法官充分利用大数据办案等功能,形成了司法办案的信息化力量集合体。

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在内的信息化系统,赋予当事人对案件的即时查询、全程知情权,有效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法院的距离,让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再是被动的介入,而是主动的参与。这些年,济南市中区法院规范化管理日趋完善,当事人满意度逐步提高,法官司法形象不断提升,究其原因,电子卷宗系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济南市中区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存储有2002年以来所有诉讼、执行案件的电子卷宗12万余件,当事人来院或远程自助查询卷宗32万人次。

寄语

市中法院人“智慧法院”建设的追寻和探索不会就此止步,我们一定会借着这次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的契机,积极向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再次踏上追梦的旅程。相信信息化这双翅膀,一定会助力法院工作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济南市中区法院院长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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